欧盟已达成协议,到 2040 年将包装废弃物减少 15%。
最近,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达成协议,到 2040 年将包装废弃物减少 15%。 它还规定包装必须是可回收的,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,如永久性化学品。
根据临时协议(需要两个机构确认),目标是到 2030 年逐步减少包装 5%,到 2035 年减少 10%,到 2040 年减少 15%。 这比欧洲议会最初的提案减少了 5%,不过,欧洲议会还是成功地将禁止销售小于 15 微米的超薄塑料袋纳入其中。
从 2030 年 1 月 1 日起,某些只能使用一次的塑料包装将被禁止。 这些包装包括新鲜水果和蔬菜包装、自助餐厅和餐馆的食品和饮料包装、调味品和调味汁等独立包装、微型洗浴用品和机场行李收缩包装。 此外,还禁止在食品接触包装中使用某些永久性化学物质,如 PFAS(全氟和多氟化合物)。
再利用和再充电过程指的是重新利用以前使用过的材料或产品,而不是将其丢弃并购买新的材料或产品。 这种方法可以减少产生的废物量,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,还可以节约生产成本,有利于经济发展。 它还促进了负责任的可持续消费文化。
谈判者确定了到 2030 年酒精和非酒精饮料(牛奶、葡萄酒、芳香葡萄酒和烈酒除外)使用可重复使用包装的具体目标,至少应达到 10%。 不过,在某些条件下,成员国可以选择给予五年的减损。 外卖餐厅也有义务为顾客提供自带包装的选择,并要求到 2030 年至少有 10% 的产品采用可重复使用的形式。 此外,成员国应鼓励餐饮场所(如餐馆、食堂、酒吧和咖啡馆)尽可能以可重复使用或可补充的形式提供自来水,每次服务免费或收取最低费用。
收集和处理废物的过程,目的是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,促进废物在新产品中的再利用。 这一过程包括对废物进行分类和分拣,将其适当运往回收厂,并对这些材料进行转化,以避免其堆积在污染环境的垃圾填埋场。 为了促进地球的可持续发展,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量,回收利用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做法。
谈判人员已达成一项协议,即所有容器都必须是可回收的,并遵循由补充立法确定的严格标准。 不过,轻木、软木、纺织品、橡胶、陶瓷、瓷器或蜡等材料可以享受某些豁免。 该协议还包括一项为期五年的可再生减损条款,以便在特定条件下实现再利用目标,并免除微型企业实现这些目标的义务。 此外,还允许经济经营者组成最多五个最终分销商的团体,以实现饮料再利用目标。
根据将于 2029 年实施的新规则,成员国必须确保每年至少单独收集 90% 的一次性塑料瓶和金属饮料容器。 为此,他们需要对这些类型的包装实施押金退还制度 (DRS)。 不过,如果已有系统在 2029 年前达到 90% 的目标,则 DRS 将不适用最低要求。 对于那些到 2026 年选择性再循环率已超过 80%,并提交了实现 90%目标的详细计划的国家,这一规则被列为例外。